E-2 投资签证系列 · 第1篇
什么是 E-2 条约投资者签证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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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您是希望在美国生活、经营自己生意的外国创业者,迟早会听说 E-2 签证。它允许您入境美国,发展并管理一家由您自己出资投资的企业。
这第一篇只回答一个问题:E-2 到底是什么,适合什么样的人? 每一项具体条件,会在本系列后续文章中分别讲解。
一句话说明 E-2
E-2 是一种临时(非移民)签证,适用于条约国国民:他们已在一家美国企业中进行了大额投资,并将赴美亲自经营这家企业。
这句话的每一部分都很重要:
- 临时:E-2 不给予永久居留身份,但只要企业持续符合条件,就可以不断续签。
- 条约国:只有与美国签有相关条约的国家的公民才能申请。
- 大额投资:您必须把真金白银投入企业并承担风险,而不仅仅是计划投资。
- 亲自经营:E-2 面向的是经营者,而不是被动投资人。
E-2 为什么存在
E-2 源于国际商业往来。从 19 世纪起,美国与贸易伙伴签订了《友好通商航海条约》,后来又签订了双边投资协定。这些协定承诺:双方的投资人可以进入对方国家管理自己的投资。
E-2 就是美国履行这一承诺的方式。这也是为什么签证条件因国籍而异:每个国家与美国的条约关系,以及该国政府给予美国投资人的对等待遇,决定了其公民能获得什么。
法律框架分三个层次:
- 法律:《移民与国籍法》§ 101(a)(15)(E)(ii)。
- 法规:8 C.F.R. § 214.2(e)(国土安全部)及 22 C.F.R. § 41.51(国务院)。
- 领事指引:《外交事务手册》9 FAM 402.9,领事官员审理 E-2 签证时依此判断。
E-2 适合谁
E-2 最适合希望创办或收购一家企业、并亲自参与经营的人。典型的 E-2 生意包括:
- 餐厅、咖啡店和面包店;
- 加盟店(餐饮、健身、教育、家居服务);
- 零售店,以及在美国有真实运营的电商企业;
- 咨询、设计、营销及专业服务公司;
- 科技初创企业;
- 进口与分销公司;以及
- 收购一家现有的、盈利的小企业。
它们的共同点是:一家销售商品或服务的实际运营企业,雇用员工或很可能雇用员工,并且需要经营者亲自管理。
E-2 不适合谁
- 被动投资人:购买股票、债券,或购买自己不管理的出租房产,都不符合条件。
- 非条约国国民:例如印度、中国大陆、巴西、俄罗斯的公民不符合资格,除非同时持有条约国国籍。
- 希望马上取得绿卡的人:E-2 是可续签的临时身份,可以作为日后通过其他途径申请绿卡的跳板,但它本身不是绿卡。
- 规模极小、”只为给自己找份工作”的生意:只能维持经营者基本生活的企业被视为”边际企业”,一般不符合条件。
投资人与员工
E-2 有两类主申请人:
- 投资人:拥有并控制企业的人,通常持股至少 50%。
- E-2 企业的员工:E-2 企业可以为关键员工申请 E-2 身份。员工必须与企业具有相同的条约国国籍,并担任高管或主管职务,或具备企业不可或缺的专业技能。
投资人的配偶及 21 岁以下未婚子女可以作为随行家属一同前来,不论其本身国籍为何。
E-2 与 E-1 的区别
E-2 有一个”兄弟”签证:E-1 条约贸易者签证。E-1 适用于主要在美国与条约国之间进行大量贸易的公司,例如商品或服务的进出口。E-1 不要求资本投资,但要求已有一定的贸易规模。
以贸易而非投资为主的公司,可以同时考虑这两种签证。
临时签证,长期规划
由于 E-2 是非移民签证,您必须打算在 E-2 身份结束时离开美国。但它与大多数临时签证有两点重要不同:
- 不要求在海外保留住所:许多临时签证要求在海外保留住所,E-2 不要求。
- 续签次数不限:只要企业持续运营、您持续管理,就可以一直续签。
对许多家庭来说,E-2 因此成为一种长期的生活方式,而不是短暂停留。
本系列的内容
每篇文章聚焦一个专题:
| 篇目 | 专题 |
|---|---|
| 2 | 谁可以申请:条约国国籍要求 |
| 3 | 需要投资多少:”大额投资”标准 |
| 4 | 证明资金来源 |
| 5 | 什么样的生意符合条件 |
| 6 | 取得 E-2 身份的两种途径:领事馆办理 vs. 转换身份 |
| 7 | 台湾籍投资人的 E-2 签证 (即将推出) |
| 8 | 欧洲籍投资人的 E-2 签证 (即将推出) |
| 9 | 在纽约设立 E-2 企业 (即将推出) |
| 10 | E-2 签证的主要优势 (即将推出) |
| 11 | 携带家人赴美:配偶与子女 (即将推出) |
| 12 | 持 E-2 可以在美国待多久 (即将推出) |
律师视角
咨询时,我会先确认 E-2 是否真的是最适合您的途径——有时 L-1、EB-5 或其他选择更合适。如果您的长期目标是取得绿卡,我们会从一开始就规划好后续路径。
如需针对您具体情况的建议,欢迎致电 +1 718-218-5805 或在线预约咨询。我们在法拉盛和曼哈顿设有办公室,可用中文或英文与您沟通。
参考资料
- 美国国务院,Treaty Trader & Investor Visas:https://travel.state.gov/content/travel/en/us-visas/employment/treaty-trader-investor-visa-e.html
- 9 FAM 402.9:https://fam.state.gov/fam/09FAM/09FAM040209.html
- 8 C.F.R. § 214.2(e):https://www.ecfr.gov/current/title-8/section-214.2
- 美国移民局,E-2 Treaty Investors:https://www.uscis.gov/working-in-the-united-states/temporary-workers/e-2-treaty-investors
本文仅为一般性法律信息,不构成法律意见,阅读本文亦不形成律师—当事人关系。如需针对您具体情况的建议,请与我们联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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