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-2 签证允许与美国签有相关条约的国家的公民,在对美国企业进行大额投资后,赴美居住并发展、管理该企业。对于希望收购或开设餐厅、美甲店、零售店或加盟店的创业者而言,这是最实用的选择之一。
主要条件
- 条约国国籍:投资人以及企业至少 50% 的股权持有人必须具有条约国国籍。台湾、日本、韩国以及许多欧洲和拉丁美洲国家均符合条件。中国大陆不是 E-2 条约国,但同时持有条约国国籍的中国公民可凭该国籍申请。
- 大额投资:没有固定的最低金额,但投资额相对于企业成本必须足够”大”,且资金必须已经投入并承担风险。
- 真实运营的企业:企业必须实际经营,不能是被动投资,且不能是”边际企业”——即其规模应不仅仅能够维持投资人家庭的生活。
- 控制权:投资人必须持有企业至少 50% 的股权,或拥有经营控制权。
主要优势
- 只要企业持续符合条件,签证可以无限次续签。
- 投资人的配偶可以合法工作,21 岁以下未婚子女可以在美就学。
- 具有相同条约国国籍的关键员工也可能取得 E-2 身份。
延伸阅读:E-2 投资签证系列
我们的《E-2 投资签证系列》详细讲解条约国国籍、投资金额、资金来源证明、什么样的生意符合条件,以及取得 E-2 身份的两种途径。
我们如何提供帮助
我们将移民申请与企业本身统筹安排:协助您设立公司或收购现有企业,整理投资及资金来源证明,准备可信的商业计划书,并通过美国驻外领事馆或在美国境内转换身份的方式递交申请。E-2 属于非移民签证,如果您的目标是永久居留,我们也会与您探讨长期方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