纽约长期以来走在民权与人权保护的前列,但这一传统也使纽约成为全美《美国残疾人法》(ADA)第三章诉讼的中心。依据 ADA 以及标准更为严格的《纽约州人权法》和《纽约市人权法》,企业越来越多地因各种”障碍”而被起诉——这些障碍不仅存在于实体场所,也存在于数字平台。
此类索赔大致分为两类:实体经营场所的障碍,以及网站或手机应用的障碍。两者的风险与抗辩策略各不相同,详见下方各页面。
我们的应对策略
当您借助数字平台拓展业务时,浩辰律师事务所将是您的法律保障。诉讼是可以通过审慎、专业的方式加以管理的过程,我们的律师团队将为您提供应对此类索赔所需的策略建议。
- 诉讼抗辩:我们在联邦及州法院代理您的利益,凭借对 ADA 法规及最新判例的深入理解,争取驳回起诉或有利裁决。
- 策略性谈判:在适当情况下,我们与原告协商和解,最大限度降低您的财务风险与经营干扰。
- 事前预防:我们协助企业和房东在被起诉之前识别并消除可能的障碍,并在商业租约中明确划分无障碍合规责任。